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校园安全规定十三条
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提高师生安全意识,确保校园平安,确保人身、财产安全,特作以下规定:
1、严禁到没有资质的租赁点租赁自行车,严禁在校园马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违者安全责任自负。
2、学院不支持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购买、驾驶机动车和助力车,违者安全责任自负。
3、严禁“三无”(无牌、无证、无保险)车辆在校园内行驶;校园内车辆限速25公里/小时,车辆在校园内应低速行驶,规范停放。
4、严禁在宿舍经商;严禁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和违规用电;严禁在宿舍使用明火;严禁爬围墙、爬电缆线、爬护栏等进出宿舍;严禁在宿舍内喂养宠物;
5、严禁私自下河(湖、塘)游泳;严禁学生私自在校内外租房。
6、严禁赌博,严禁吸毒,严禁参与传销、邪教、社会非法社团等非法组织。
7、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严禁通宵上网、严禁酗酒等。
8、身体有疾病的同学不要参加剧烈运动,应在医生指导下参与运动。
9、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及现金,财物不要外露,睡觉时寝室门要栓好,离开寝室做到人走门锁,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
10、后山(怡园)有蛇,应提高警惕,晚上不要进入后山的草丛。
11、理性交友,健康上网,不要轻易上当受骗。
12、雷雨天气时,不要在树下、屋檐下躲避,以防触电和高空坠物。
13、不要买卖三无产品,食品、饮料注意保质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