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活动

学生活动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学生活动 -> 正文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学生考勤制度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点击数: 发布日期:2015-09-17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学生考勤制度

一、学生自开学日起开始考勤,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到日期内到校。

    二、学生上课(含早、晚自习)、实验、实习、毕业设计、课程设计以及军训、公益劳动、集会等,都必须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按规定程序请假。凡未请假或超过假期者均为旷课。

三、学生的考勤工作一般由班级辅导员组织执行。每次考勤时应将缺席的学生按其性质 ( 病假、事假、旷课、迟到、早退等 ) 在考勤表上分别注明。系部应随时抽查。班级辅导员根据考勤表统计的旷课学生数,每月向班级公布一次,并分别在期中、期末按人分类汇总,报系部备查。任课教师应对学生的到课情况进行考查,并将缺、旷课情况及时报送班级辅导员。

 四、学生在校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因故需请假者,须持有关证明和请假条(住宿学生须持三张请假条,走读生两张),按批假权限办理手续。

具体规定为:

1、一天以内,由班级辅导员批准;一天以上至三天由班级辅导员签署意见后经系(院)批准;三天以上至五天由班级辅导员、系(院)签署意见后经学生处批准。五天以上由班级辅导员、系(院)、学生处签署意见后经院长室批准。

2、学生办完请假手续后,除自己使用一张假条外,还必须交班级辅导员一张假条,交宿舍值班室一张假条(住宿生)。

3、请假手续必须由本人办理。因病或特殊情况确实不能自己办理者,必须由本人先电话请假,再委托他人在三天内补齐有关手续。事假一般不得事后补假。

     未经最终批准和办好假条交还手续,学生一律不得离校。否则,以旷课论处,并视情节加重处理。

    五、住宿学生周末晚上必须在寝室住宿。如有特殊情况,则必须办理请假手续且到寝室值班室登记。否则,以旷寝论处。

    六、严格请假制度,建立健全考核档案。学生的出勤情况,期末由班级辅导员统一记入学生档案,通知学生家长,并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七、本制度解释权在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