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届学生毕业设计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厅《关于开展2019年高职高专院校学生毕业设计抽查的通知》(省厅2020年的通知暂未下发)和学校《关于开展2020届学生毕业设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6月份对2020届学生毕业设计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9年7月11日至2020年7月10日期间在教育部学信网学历注册标注为“毕业”状态的全日制三年制高职高专毕业生。
二、检查依据
依据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职高专学生毕业设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2019年高职高专院校学生毕业设计抽查的通知》、高等职业院校学生毕业设计成果评价标准、学校毕业设计管理办法等文件有关要求执行。
三、检查内容
毕业设计抽查内容为毕业设计任务书和学生毕业设计成果、查重报告等。毕业设计任务书须明确设计任务及要求、进程安排、成果表现形式等。学生毕业设计成果应表现物化产品(作品)、软件、文化艺术作品、方案等,其中物化产品(作品)、软件、文化艺术作品等应有必要的设计说明(内容包括毕业设计思路、毕业设计成果形成的过程及特点等)。学生毕业设计成果不得以论文、实习总结、实习报告等形式替代。重点评价其科学性、规范性、完整性和实用性。
四、检查方式
学校检查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在6月份进行,全面检查所有学生的毕业设计;第二次在7月份进行,按比例抽查部分学生毕业设计,具体检查方案另行通知。
五、检查流程
时间节点 |
工作内容 |
负责部门 |
参考资料 |
5月22日前 |
出台学校检查通知 |
教务处 |
关于开展2020届学生毕业设计检查的通知 |
5月23日-6月8日 |
教研室、二级学院自查 |
二级学院 |
1、2020届毕业设计第一次检查工作方案
2、学生毕业设计成果评价标准
3、学校毕业设计管理办法 |
6月9日-6月20日 |
学校检查 |
教务处 |
6月21日-6月23日 |
检查意见汇总反馈 |
教务处 |
第一次检查意见汇总表 |
6月23日-6月29日 |
修改完善 |
二级学院 |
6月29日-6月30日 |
出台第二次检查方案 |
教务处 |
1、2020届毕业设计第二次检查工作方案
2、省厅抽查文件 |
6月30日-7月6日 |
第二次抽查 |
教务处 |
7月7日-7月10日 |
检查意见汇总反馈 |
教务处 |
第二次检查意见汇总表 |
7月11日-7月17日 |
修改完善定稿 |
二级学院 |
1、第二次检查意见
2、学生毕业设计成果评价标准 |
7月24日前 |
最终成果列表 |
教务处 |
|
六、结果运用
本次检查将纳入二级学院教学工作考评。按照第一次普查占40%,第二次抽查占60%的结果评定各二级学院名次。具体计分见《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二级学院教学工作考评办法》。
七、工作要求
(一)检查要求
1.因省厅暂未出台最新的毕业设计检查通知,因此本次检查标准按照《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职高专院校学生毕业设计抽查的通知(湘教通〔2019〕2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学生毕业设计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
2.链接错误、查重率超过30%以上的一律按零分处理。
3.看文件的格式是否正确,能否正常打开。如不能,则视为零分。
(二)上传要求
所有学生的毕业设计成果相关资料5月22日之前必须全部上传到毕业设计平台中。
(三)其它要求
1.二级学院应充分认识毕业设计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将毕业设计作为重要教学环节来抓,在教学安排、组织实施和考核评价中切实予以落实。
2.加强对毕业设计的组织管理。各二级学院应在学校的基础上建立完善毕业设计相关制度和标准,加强对学生毕业设计选题及实施过程的指导。毕业设计选题要来源于工作实际,强化选题的真实性、专业性和综合性;要明确专业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指导的责任,在专业和方法等方面加强对学生指导;要制定毕业设计考核标准,严格对学生毕业设计的考核,确保毕业设计质量。
3.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资料的归档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对毕业设计相关制度文件、工作方案、学生设计成果等的日常管理,及时归类存档相关资料。
八、经费保障
本次毕业设计检查预计将产生专家指导费、专家评审费等相关费用共计9万元。
附件:
1.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学生毕业设计工作的指导意见
2.高等职业院校学生毕业设计成果评价标准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2020年5月15日
附件1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学生
毕业设计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全面提高高职高专院校学生职业能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推动高等职业教育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我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湘教发〔2018〕38号)要求,现就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含成人高校开设的高职专业)学生毕业设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学生毕业设计工作的重要意义
1.毕业设计是专业教学的基本内容。毕业设计是高职高专院校各专业必修的综合性实践课程,是体现人才培养特色和强化学生专业能力综合训练的重要教学环节,也是学生毕业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
2.毕业设计是提高学生职业能力的重要途径。毕业设计旨在通过系统训练,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利于提升学生就业、创业和创新能力。
3.毕业设计是推进产教融合的有效手段。通过毕业设计,既有利于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又能使生产现场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新产品、新方法等有效融入人才培养过程。
二、明确学生毕业设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1.统筹安排毕业设计课程。毕业设计应作为必修课程进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般安排在毕业学年实施,主要环节包括指导选题、下达任务、组织实施、答辩与成绩评定等,教学时长可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合理确定。
2.完善毕业设计标准体系建设。学校要参照我厅发布的专业大类毕业设计指南(附件1~19)制定相关专业(类)毕业设计标准,明确各专业毕业设计选题类别及要求,规范成果表现形式与评价指标等。成果可以表现为物化产品(作品)、软件、文化艺术作品、策划方案等,其中物化产品(作品)、软件、文化艺术作品等应有必要的设计说明。确保毕业设计实施有据可依。
3.合理配备毕业设计指导教师队伍。学校要配备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的毕业设计指导教师队伍,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每位教师指导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第一次指导毕业设计的教师应配备有经验的教师协同指导。
4.科学确定毕业设计任务。毕业设计选题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尽量贴近生产、生活实际,能体现学生进行需求分析、信息检索、方案设计、资源利用、作品(产品)制作、成本核算等能力和安全环保、创新协作等意识的培养要求。设计任务应具有一定的综合性,难易程度适当。任务书应明确设计任务及要求、进程安排、成果表现形式等。学校应建立毕业设计选题动态调整机制,主动适应行业、企业发展新需求、新变化,每年选题更新不少于10%。
5.完整组织毕业设计教学。教师根据学校毕业设计工作方案要求指导学生选题、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任务并全程指导学生实施。学生应独立完成毕业设计任务,按照下达的毕业设计任务开展毕业设计,形成体现个人工作任务的毕业设计成果。学生完成毕业设计任务后,学校统一组织答辩。
6.严格毕业设计考核。毕业设计考核应涵盖学生完成任务的过程、成果和答辩表现等。过程评价主要考核学生是否完整地执行毕业设计实施计划,成果评价主要考核其科学性、规范性、完整性和实用性,答辩评价主要考核学生对设计任务的整体把握能力和回答问题的准确性。
三、加强对学生毕业设计工作的领导
1.明确毕业设计工作职责。学校要高度重视毕业设计工作,明确责任部门负责全校毕业设计工作的统筹、组织和协调,系部具体负责毕业设计工作的指导、实施和考核。
2.强化毕业设计工作常规管理。学校要制定毕业设计管理规定,明确毕业设计选题、实施流程和成果考核等方面的工作规范。建立毕业设计工作问责机制,加强对毕业设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3.建立毕业设计工作校企联动机制。学校要引进企业专家兼任毕业设计指导教师,逐步推行毕业设计“校内指导教师+企业指导教师”的“双导师”制。鼓励指导教师和学生参与企业产品开发和技术攻关,将企业的真实项目作为毕业设计任务。
4.建立健全毕业设计质量监控体系。学校要健全毕业设计质量内部监控体系,完善毕业设计质量监控标准,将毕业设计作为人才培养质量、教师业绩以及部门绩效等评价考核内容。我厅建立健全毕业设计抽查制度,将毕业设计抽查结果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专业建设水平的重要内容,作为国家和省级职业教育重点建设项目申报、遴选的重要依据。
湖南省教育厅
附件2
高等职业院校学生毕业设计成果评价标准
一、评价内容
1.设计任务
以学生毕业设计任务书为主要考察依据,重点评价设计任务的专业性、实践性和工作量。任务书应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内容)、实施步骤和方法、设计进程和成果表现形式等。
2.设计实施
以学生毕业设计方案和成果报告书等为主要考察依据,重点评价毕业设计任务实施中设计方案的可行性、设计过程的完整性和设计依据的可靠性。设计方案应明确设计思路、技术路线、工具设备、技术规范,以及详细时间安排等,并获得指导教师的认可;成果报告书应总结毕业设计的过程、 收获、作品(产品)特点等。
3.作品质量
以学生毕业设计形成的最终作品(产品)和成果报告书为主要考察依据,重点评价作品(产品)的科学性、规范性、完整性和实用性。作品(产品)应表现为物化产品、软件、文化艺术作品、策划方案等,并配以必要的设计说明。严禁以论文、实习总结、实习报告等形式替代。
二、评价指标及权重(见附表)